《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的22条相关条款
第二编 物权
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支解方法。。。。。。达不可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支解且不会因支解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支解;;;;;;难以支解或者因支解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半数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支解。。。。。。
共有人支解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殊划定
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力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力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可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谋划资格的谋划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力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用度。。。。。。权力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用度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谋划权
第三百四十二条 通过招标、拍卖、果真协商等方法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挂号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接纳出租、入股、典质或者其他方法流转土地谋划权。。。。。。
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百四十七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接纳出让或者划拨等方法。。。。。。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谋划性用地以及统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接纳招标、拍卖等果真竞价的方法出让。。。。。。
严酷限制以划拨方法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百四十八条 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法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接纳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条约。。。。。。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条约一样平常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
(三)修建物、修建物及其隶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四)土地用途、妄想条件;;;;;;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
(六)出让金等用度及其支付方法;;;;;;
(七)解决争议的要领。。。。。。
第十七章 典质权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推行到期债务或者爆发当事人约定的实现典质权的情形,,,,,,典质权人可以与典质人协议以典质工业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典质工业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作废该协议。。。。。。典质权人与典质人未就典质权实现方法告竣协议的,,,,,,典质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典质工业。。。。。。
典质工业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钱。。。。。。
第四百一十三条 典质工业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凌驾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典质人所有,,,,,,缺乏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一十四条 统一工业向两个以上债权人典质的,,,,,,拍卖、变卖典质工业所得的价款遵照下列划定清偿:
(一)典质权已经挂号的,,,,,,凭证挂号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典质权已经挂号的先于未挂号的受偿;;;;;;
(三)典质权未挂号的,,,,,,凭证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挂号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划定。。。。。。
第四百一十五条 统一工业既设立典质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工业所得的价款凭证挂号、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第十八章 质权
第四百三十三条 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工业毁损或者价值显着镌汰,,,,,,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力的,,,,,,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响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工业,,,,,,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推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工业。。。。。。
债务人不推行到期债务或者爆发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工业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工业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工业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钱。。。。。。
第四百三十七条 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推行限期届满后实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可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工业。。。。。。
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实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力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肩负赔偿责任。。。。。。
第四百三十八条 质押工业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凌驾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缺乏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三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工业后的债务推行限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推行债务的限期,,,,,,可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推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工业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工业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工业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钱。。。。。。
第四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推行限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可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工业。。。。。。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工业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凌驾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缺乏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三编 条约
第一分编 通则
第二章 条约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约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体现。。。。。。、招标通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召募步伐、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约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切合要约条件的,,,,,,组成要约。。。。。。
第七章 条约的权力义务终止
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推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着落不明;;;;;;
(三)债权人殒命未确定继续人、遗产治理人,,,,,,或者损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执法划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用度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第五百七十一条 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分时,,,,,,提存建设。。。。。。
提存建设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规模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第二分编 典范条约
第九章 生意条约
第六百四十五条 拍卖确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以及拍卖程序等,,,,,,遵照有关执法、行政规则的划定。。。。。。
第十四章 租赁条约
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拍卖人拍卖租赁衡宇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加入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置权。。。。。。
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条约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凭证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密告包人在合理限期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凭证建设工程的性子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